各基层团委、团总支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团十九大工作部署,持续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,检验2026年度“活力团支部”创建工作成效,根据校团委年度工作安排,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“活力团支部”创建工作终期验收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时间
2026年9月17日(材料函评)
2026年9月24日(现场答辩)
二、验收对象
2026年度“活力团支部”立项创建支部(附件1)
三、验收方式
终期验收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,既看阶段性成果,也看日常建设基础;既看品牌特色,也看育人实效,客观反映团支部创建质量和基层团组织建设水平。采取“材料函评+现场答辩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(一)材料函评
各创建支部全面总结创建期间工作开展情况,系统梳理创建成果,按要求提交终期验收材料。各学院负责审核把关并统一报送,校团委将组织评审专家开展材料函评。
1.政治引领情况。重点考察理论学习、主题团日、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,以及团支部政治功能和思想引领作用发挥情况。
2.组织建设情况。重点考察“三会两制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团员教育管理、“推优入党”等基础团务落实情况,以及《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》和“北京共青团”系统记录情况。
3.品牌项目建设情况。重点考察“一团一品”项目完成情况、项目特色、团员参与度、实施成效及持续建设基础,突出项目与支部建设、专业特色和青年需求的有效衔接。
4.联系服务和作用发挥情况。重点考察团支部联系服务团员青年、开展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、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等情况,以及在增强组织凝聚力、提升团员获得感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。
5.创建成果及示范效应。重点考察创建期间形成的典型案例、特色做法、宣传成果、荣誉成果以及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。
(二)现场答辩
校团委根据材料函评情况组织终期现场答辩。各创建支部应围绕创建目标、建设过程、特色项目、工作成效和经验启示等内容进行集中展示,突出重点、以事实和数据支撑成效,充分体现“一团一品”建设特色和基层团组织育人实效。
现场展示原则上以PPT汇报为主,可结合微团课、视频、情景展示等形式进行。答辩具体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。
四、材料报送
各创建支部应认真做好创建工作总结,确保材料真实、完整、准确,重点提交以下材料:
1.《2026年度“活力团支部”创建工作终期验收报告》(附件2);
2.“一团一品”品牌项目建设情况及代表性成果;
3.创建期间主题团日、组织生活、志愿服务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佐证材料;
4.新闻宣传、获奖荣誉、团员青年参与及评价反馈等相关材料;
5.能够反映支部创建过程和实际成效的照片、视频等支撑材料;
6.其他具有代表性的创建成果。
各学院要对报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重点把好政治关、内容关、质量关,确保材料内容客观真实、数据准确、佐证充分。请于2026年9月17日(星期四)17:30前,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至邮箱:CUPTWzuzhibu@163.com。文件及邮件命名为“学院名称+2026年度活力团支部终期验收材料”。
五、结果评定
终期验收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,综合创建期间日常建设情况、材料函评结果和现场答辩表现进行评定。其中,材料函评(结合日常创建情况)占70%,现场答辩占30%。
校团委根据综合评审结果,评选2026年度“十佳活力团支部”,并择优评定为2026年度“先锋团支部”;符合有关条件的优秀团支部可参加“红旗团支部”终选答辩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认识,认真做好总结验收
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,指导创建支部全面梳理创建过程、认真总结实践成果,做到以验促建、以评促改,推动创建成果转化为基层团组织建设实效。
(二)坚持实事求是,突出实际成效
各创建支部要真实、准确反映创建情况,不简单以活动数量、宣传篇数衡量工作成效,重点总结组织建设是否更加规范、政治功能是否更加突出、联系青年是否更加紧密、作用发挥是否更加充分。严禁弄虚作假、过度包装,确保验收材料真实可靠。
(三)强化成果凝练,发挥示范作用
各学院要以终期验收为契机,深入挖掘基层团支部建设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注重总结具有鲜明特色和推广价值的典型案例,推动优秀创建成果转化为可借鉴、可推广的基层团建经验,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、引领力、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。
联系人:杨洪悦
联系电话:010-89733900
附件:1.《2026年度“活力团支部”创建名单》
2.《2026年度“活力团支部”创建工作终期验收报告》
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(北京)委员会
2026年9月10日